教务处教字〔2021〕11号
各学院:
为引导各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体系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、办出特色,学校在相关专业开设了基地班、特色班、实验班、卓越班四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作为学校人才培养改革的示范窗口。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已结束,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现将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动态调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动态调整对象
2020级全日制本科有试点班专业的学生
二、动态调整原则
试点班实行“筛选、分流淘汰”机制,各学院应本着竞争入选、定期评估、不合格淘汰的原则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成立工作组
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、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组成的建设工作小组,负责试点班建设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制定、调整,试点班学生的动态调整。
(二)动态调整方案公示
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、学生学业、教学资源配置等情况,出台动态调整实施细则并公示。
(三)动态调整细则
1. 学院应同时开展调入和调出工作;
2. 原则上调入人数和调出人数应相同;
四、实施步骤
1. 材料准备。学生自愿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2. 学院审核。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,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对符合调入条件者进行讨论通过;
3. 学生签字。学院组织调入、调出的学生在调整名册上签字确认;
4. 学院公示。按要求在学院公示调入、调出学生名单,公示期3天。
5. 调后安排。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名单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学籍异动,学生编入相应试点班学习。
五、注意事项
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动态调整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,各学院应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完成此项工作。
教务处
2021年4月1日